- Jun 10 Wed 2020 16:47
房子租到一半,房客可以提前終止租約嗎?
- Jun 09 Tue 2020 15:30
家暴訴請離婚:什麼叫不堪同居之虐待?
- Jun 09 Tue 2020 15:24
我的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了,該怎麼解除?
警示帳戶之所以出現,是警察為了辦案的需要,通報金融機構(例如銀行)將當事人的帳戶列為警示。詐騙案件的被害人往往將款項匯入詐騙集團的人頭帳戶中,警察也最常向銀行通報將這些人頭帳戶列為警示。
- Jun 07 Sun 2020 19:34
今天不談有人受傷的事,就談車損!
在車禍事故中受傷,可以請求醫療費用、生活上額外支出費用、工作損失、勞動能力減損及慰撫金等損害賠償,除此之外,也能夠請求車輛損壞的維修費用,下面就舉兩個例子,簡單介紹維修費用的計算。
- Jun 06 Sat 2020 21:57
遺產想給誰就給誰?沒那麼簡單—律師解答應繼分與特留分
人隨著年紀增長,醫療和照護成本也就日益提高,現在年輕人又窮又忙,子女連自己都養不起了,何況奉養父母。此時,老人家難免心理不平衡,要麼遵循傳統,遺產只留給大兒子,不留給其他小孩;要麼只留給陪伴自己晚年的大女兒,其他子女一分錢都得不到,但臺灣的法律可以這樣嗎?
- Jun 06 Sat 2020 21:36
「這些商品」網購取貨後7日內也不能無條件退貨
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有關7日猶豫期的規定給予買家極大的方便,而這世上的奧客不少,隨便買,隨便退,讓賣家叫苦連天,為此,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:「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,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7日內,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,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。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,不在此限。前項但書合理例外情事,由行政院定之。」,行政院依法訂定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,其中提到網路購物的商品如果具有下面7種情形,並經賣家告知買家時,買家就不能在取貨後7日內無條件退貨了:
- Jun 04 Thu 2020 14:21
拒絕惡房東!常見手法和自保必學報你災
租屋族到外地打拚,天不靠,地不靠,只靠我們自己,卻倒楣摧的碰上了惡房東,可謂是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之中的大不幸,下班回家也不得片刻安寧。但凡具有下列各種行徑之一者,基本上都可能被歸類為惡房東:
- Jun 03 Wed 2020 13:34
當愛已成往事,應該如何離婚?
- Jun 02 Tue 2020 13:52
行騙天下無敵手:詐騙集團的常見手法
(文長慎入)
詐騙集團走南闖北,在全球各地行騙天下,靠的就是以假亂真、魚目混珠之章法,以及你我多半只想賺快錢和貪小便宜的心理(亦即被害人本就又貪又笨),抓完一批,又來一批,吐故納新的詐騙手段更是讓臺灣獲得詐騙島、詐騙天堂的稱號,以下介紹十種比較常見的詐騙手段,供大家隨時提高警覺。
- Jun 01 Mon 2020 14:57
車禍受傷怎麼辦?這些賠償對您的保障更全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