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本雙方相約好的事項,事後反悔,未必等於詐欺。因為詐欺取財罪的構成要件包括行為人客觀上有無施用詐術,以及行為人傳遞資訊之際,主觀上是否已對被害人之財物有占為己用的意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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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灣的人口密度排名全球第十六,大家又經常以汽、機車作為代步工具,去一趟巷口的便利商店買東西也要開車或騎車,車禍事故的比例實在很高,電視上的車禍新聞比國際新聞多得多,相信大家也看夠了。為了避免不幸發生車禍事故的當下不知道該如何保護自己,導致日後吃上官司或求償無門,你各位可能需要注意以下幾件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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繼承,因被繼承人死亡而開始。人終有一死,這輩子所留下的財產及債務在嚥下最後一口氣之後究竟歸誰,是法律講得很清楚、大家聽得很模糊的問題,下面就來設法說清楚誰有繼承遺產的資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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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代社會人人忙得團團轉,生活步調緊張,網路購物的興起,為大家節省特地出門塞車、停車和逛街的時間,已成為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。只要網路在手,誰都可以輕鬆選購商品。不過,世界上本沒有爭議,有了交易就有了爭議,以下簡單說明網路購物的常見爭議及其解決方式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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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在的房價是沒有最高,只有更高,不斷地更高,愈來愈高,所謂有一套自己的房子,夢裡也常發生。既然買不了房,往往只能先租屋,那麼,承租房屋的時候應該要注意些什麼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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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婚是雙方為了互為配偶所為之法律行為。好好舉辦一生一次的婚禮,從迎納、受聘、奉茶、戴戒指和金飾、回聘、訂婚宴,再到迎娶、放鞭炮、闖關、拜別、擲扇潑水、破瓦過爐、進新房、結婚宴,還有諸如六禮或十二禮之類的繁文縟節,婚禮小物,婚禮謝卡,以及面對父母的人脈總動員,複雜的儀式,不為別的,就要讓新人意識到,這一生,結一次婚就夠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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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們不願意相信事情和說好的不一樣叫違約,人們更願意相信這叫作詐欺,人們特別願意相信,對方沒遵守約定是為了騙走你的錢。也因此,律師時常碰到當事人詢問這樣的問題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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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本好端端地出了門,突然砰的一聲響,搞得車子撞毀,人還受傷,實在令人生氣。冤有頭,債有主,肇事責任的歸屬自然脫離不了肇事原因,而肇事原因在誰身上,可能僅一方有過失,可能雙方均有過失且過失程度相同,也可能雙方均有過失但過失程度不同(較重的一方是肇事主因,較輕的一方是肇事次因),為了釐清誰可以向誰請求損害賠償,需要特別留意以下四種東西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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