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 

來到世間走一回的旅程結束後,難免有那個誰只想著分遺產、喪葬費用卻一毛錢都不願意出的狀況,而在法律上,究竟喪葬費用應該如何負擔?能不能請求返還代墊的喪葬費用?都是大家常碰到的問題。

一、喪葬費用應該由遺產支付

儘管喪禮不管辦得多盛大,生前受用不到,那死後的追悼、尊敬都是做給活人看的,但這畢竟是基於慎終追遠的傳統,一般也認為在完畢被繼承人的身後事上,喪葬費用是一筆不可或缺的費用,加上申報遺產稅時,喪葬費用可以在繼承財產之中扣除,所以喪葬費用在法律上屬於「繼承費用」,應該以被繼承人的遺產來支付,繼承者們最後分到的遺產,也是扣除喪葬費用、收取債權、清償債務等一連串動作之後所剩餘的部分。

二、代墊喪葬費用可以請求返還

不過,繼承人以自己的財產來支付喪葬費用的狀況相當常見,此時便容易讓某些繼承人對於喪葬費用的分攤,要麼抱怨喪禮太多不必要的儀式,要麼表示自己手上沒那麼多錢,不想分攤,搶遺產倒是搶得一個比一個來勁。

面對這種人走茶涼的情形,實務見解認為,既然喪葬費用屬於因遺產而生的繼承費用,必須由全體繼承人按照各自的應繼分比例分攤,而且這是繼承人之間的內部關係,因此其中一個繼承人代墊喪葬費用時,這個代墊喪葬費用的繼承人可以依民法第179條規定,請求其他繼承人返還各自應分攤的部分。另外,雖然喪葬費用本質上要用被繼承人的遺產來支付,但這也不阻止請求返還代墊喪葬費用的權利——在遺產分割前,即使大家的應繼分比例相同,還是可以計入各自應分攤的喪葬費用,讓最後分割遺產的時候,有代墊的人拿得比較多、沒代墊的人拿得比較少;在遺產分割後,大可起訴請求返還代墊的喪葬費用。

三、注意,不是全部的喪葬費用都可以請求返還

舉辦喪禮的最終目的在於活人對死者的追念和思懷,任何宗教、民俗的喪葬儀軌禮俗,也都是為了彰顯這種精神,但喪禮有從簡的,也有豪華而講究排場的,並不是一切喪葬費用都可以漫無邊際地請求,嚴格檢視與質疑喪葬項目的各項支出,並不屬於對死者的斤斤計較或大不敬。

因此,法院一般認定的喪葬費用,包含治喪費用和壽衣、祭品、念經、法會等喪葬雜支費,以及火化、入殮、土葬、扛棺等實際支出的必要費用;反之,某些額外的禮數和排場,例如送葬時請來了陣頭、樂隊、電子花車女郎在街道上表演,還有喪禮之後對於親友鄰居的回禮,包括請客吃飯、蛋糕、米、豬肉等,以及訂購高價的紙紮屋、紙紮電視、紙紮手機來火化,恐怕有鋪張浪費、虛增灌水之嫌,實在算不太上實際支出的必要費用。

值得一提的是,雖然為了奠儀(白包)歸誰的問題吵翻天相當常見,不過白包是被繼承人死亡後由親友贈與死者家屬的金錢,不是遺產,必須特別區隔開來。

末了提醒大家,一家人之間為了喪葬費用應該如何分攤而吵吵鬧鬧,其實是家族反目成仇的開端,在決定請求返還代墊的喪葬費用前,務必考慮清楚,避免死者在天之靈也不得安寧。

arrow
arrow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讓律師說一會兒 的頭像
    讓律師說一會兒

    讓律師說一會兒

    讓律師說一會兒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