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班族或學生在外找房看屋時,時常搞不清楚押金、訂金、定金究竟是什麼東西,也因為押金相當重要,訂金和定金則是讀音相同,以至於非常容易被混淆,下面就來說明這三種款項的區別。

一、押金

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3條第13款規定:「本條例用詞,定義如下: ……十三、押金:指承租人為擔保租賃住宅之損害賠償行為及處理遺留物責任,預為支付之金錢。」

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7條規定:「押金之金額,不得逾2個月之租金總額。出租人應於租賃契約消滅,承租人返還租賃住宅及清償租賃契約所生之債務時,返還押金或抵充債務後之賸餘押金。」

所謂押金,係指承租人為了擔保租賃住宅之損害賠償行為及處理遺留物責任,所預為支付予出租人之的金錢,又稱押租金,其目的是為了讓房客擔保自己能在租賃期限中按時支付租金。押金契約並非租賃契約之一部分,而是獨立的契約,並為以金錢之交付為其成立要件的要物契約,與租賃契約經口頭約定即可成立生效不同。

一旦房客拒付或遲付租金,房東得以押金抵償租金,但押金之金額不得超過2個月的租金總額。在租賃期限屆滿後,若房客不打算續租,房東應將押金扣除積欠之租金及其他費用(ex. 房客不當損壞房屋或家具的修繕費),再將剩餘的押金返還予房客。

 

Q:提前終止租約,房東可以不返還押金嗎?

A:定期租賃契約,房客可否提前終止租賃契約,端視租賃契約有無約定或當事人另有協議而定;不定期租賃契約,依民法第450條第2項規定,房客得隨時終止契約,並應從有利於房客之習慣。

倘若定期租賃契約的雙方當事人並未約定房客得提前終止租約,並有房客不得提前終止租約之記載,為了交易安全,房客除有法定終止租賃契約之事由外,自不得提前終止租約。這是因為租賃關係以雙方當事人之間的信賴關係為基礎,房東已經把房屋出租予房客,沒有再出租予其他人或另作其他用途,房客卻拍拍屁股就閃人,未免太不厚道,所以房東在此情形之下,得要求房客繳清當月份之租金,並扣除押金,充作房客提前終止租約的違約金。

倘若定期租賃契約的雙方當事人已約定房客得提前終止租約,房客只要依照租賃契約中所訂之通知期限,先期通知房東,即可提前終止租約,而無須給付違約金,而得取回全部的押金;反之,若房客沒有先期通知房東,房東可將押金充作房客提前終止租約的違約金。

另外,違約金是為了確保契約之履行為目的,所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,應支付的金錢,則房東可否請求支付違約金,端視雙方於租賃契約中有無違約金之約定而定。

 

Q:房東在租約到期後不返還押金,應該如何是好?

A:房東於租賃期限屆滿後仍不返還押金時,房客得委任律師製發存證信函或律師函予房東,請求返還押金;或向鄉、鎮、市、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,由雙方到場進行談判;或委任律師,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,房東在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未聲明異議,房客即可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,但若房東在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已聲明異議,則會進入民事訴訟程序;或者,也可委任律師,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,請求返還押金。

 

二、訂金

民法上沒有「訂金」,訂金並非法律用語,也沒有任何法律條文規範。這是一種完全取決於當事人約定的預付款,在租賃中比較常見的是,如果房客看屋後有意承租,可以先預付一筆款項,表示自己有承租的意願,也希望房東保留;如果房客日後不想承租了,基本上也可以請求房東返還訂金。

 

三、定金

所謂定金,係指為了確保契約履行之目的,由一方交付於他方的金錢或其他代替物,亦即是否為定金,應具有「契約當事人之一方交付他方」、「金錢或其他代替物」及「以確保契約之履行為目的」三大要件。

房客看屋後有意承租,而房東也有出租的意願,依民法第24條規定:「訂約當事人之一方,由他方受有定金時,推定其契約成立。」,故房客可以預先支付房東一筆款項,充作定金,使雙方的租賃契約推定為成立,並於租賃契約獲得履行時,亦即房東以房屋租與房客使用、收益,而房客支付租金時,依民法第249條第1款規定規定,房東原則上應返還定金,或將定金作為租金之一部。

不過,倘若租賃契約因可歸責於房客之事由,致不能履行時,依民法第249條第2款規定,房客不得請求返還定金,例如房客於定金支付後,不想承租了,不得請求房東返還定金;反之,倘若租賃契約因可歸責於房東之事由,致不能履行時,依民法第249條第3款規定,房東應加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,例如房客於定金支付後,房東卻不想出租了,房客得請求房東加倍返還定金。

此外,倘若租賃契約陰部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,致不能履行時,依民法第249條第4款規定,房東應返還定金予房客,例如房客支付定金後,房屋因天災或其他不可避免之事變而毀損、滅失時,因雙方已無成立租賃關係之實益,房東自應將定金返還予房客。

最後提醒大家,不管是押金、訂金或定金,都要記得留下金流的相關單據,以免將來發生糾紛時無法提出對自己有利的證據。

arrow
arrow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讓律師說一會兒 的頭像
    讓律師說一會兒

    讓律師說一會兒

    讓律師說一會兒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